福州布局燃煤耦合垃圾及污泥发电技改项目破解污染难题

作者:丁南 吴喜达 时间:2017-12-06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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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网讯(记者丁南吴喜达)国家能源局和环境保护部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7〕75号),要求重点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36个重点城市和垃圾、污泥产生量大,土地利用较困难或空间有限,以填埋处置为主的地区,优先选取热电联产煤电机组,布局燃煤耦合垃圾及污泥发电技改项目。

  据了解,目前城市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处理排放后,会产生大量的污泥,若不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由福建省发改委批复的福州市元洪投资区集中供热项目系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由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热电联产燃煤背压机组。其中一期项目占地面积120亩,投资约5.2亿元,项目于2016年12月份投产后,实现对元洪投资区自备燃煤锅炉的完全替代,可为元洪投资区内用热单位每年提供120万吨蒸汽,年发电量1亿千瓦时;年可节约标准煤1.16万吨,减少SO2排放量889吨,减少NOX排放量1740吨,减少烟尘排放量193吨,产值可达2.5亿元,对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据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严勇介绍,福州元洪投资区集中供热项目替代区内所有的小锅炉,将低能耗、高质量的蒸汽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各用汽企业,解决众多小锅炉污染环境、浪费能源等问题,并接受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耦合掺烧其下属洋里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污泥,优化资源配置。随着元洪投资区招商引资的逐步推进,区内入驻的企业均有不同程度的用热需求,为完善元洪投资区的基础配套,必须对后续规划的3×130 t/h级高温高压CFB锅炉+2×2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进行核准建设,按便于管理及就近的原则,在元洪投资区集中供热项目现有厂址往南预征200亩土地作为元洪集中供热项目扩建配套用地。

  据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法定代表人、常务副会长李良介绍,由于污泥属于污水处理后的有害废弃物,具有一定热值,可以进行焚烧处置,和其它各种污泥处置方法比较污泥焚烧有突出的优点:可大大减少了污泥的体积和重量,污泥处理速度快,不需长期储存,可就地短途运输焚烧,最终需要处理的残留物量很少并可作为建筑的辅助材料;同时,焚烧处置污泥,可以利用污泥的能量用于发电、供热。近年来国内外有大量污泥直接焚烧,污泥用于焚烧处理已成为趋势。在日本污泥焚烧处理比例已高达55%。在我国的城市污水厂中,对污泥的焚烧应用日渐增多,目前在江苏苏州、常州、南通、宁波、东莞、深圳等地已有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焚烧,并有相关电厂与污水处理厂污泥配套处理。

  李良认为,采用福州周边地区热电厂协同处焚烧置污泥,可降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投资;同时利用热电厂丰富的电力、锅炉、尾气处理系统、蒸汽和烟气资源,又可节省运行成本。对于热电厂来讲可最大限度的利用污泥作为辅助燃料,将污泥最终无害化处置为当地的环保事业建设做出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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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福州,布局,燃煤,耦合,垃圾,及,污泥,发电,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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